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6-4 21:42:52

这4种情形,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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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公司不主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也视为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中,有四种情形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赔偿:

1、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的这11个月,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续签合同继续上班,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4、单位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当拿到毕业证或结业证明,应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订立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员工申请还是单位主动签?
袁珍是江苏某物业公司保洁员,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合同到期后续签第二份劳动合同期至2016年9月。

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双方还是续签的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合同。

2017年8月,物业公司与袁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解除后,袁珍认为公司第三次还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支付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的二倍工资。

袁珍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2640元。

劳动仲裁审结后,袁珍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有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并不排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继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中,袁珍虽然符合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其与公司已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袁珍未能证明该劳动合同的签订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视为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协商一致。

公司在此基础上与袁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故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袁珍主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审理,均未支持袁珍的二倍工资诉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能够胜任工作的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决定权在于员工。

同时,经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提出签无固定合同单位必须签,不签就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如果员工没有申请,单位让签固定期限合同,即视为双方协商一致,不能要求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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