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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店发垃圾广告信息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14 21:07
标题: 网店发垃圾广告信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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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在某网店购买商品后,某网店在我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长期反复向我发送广告短信进行骚扰,某网店的行为是否合法?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私人生活的安定宁静是个人获得自尊心和安全感的前提和基础,自然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正常生活的骚扰。实践中,对自然人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扰主要是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进行的,如向他人发送垃圾短信、垃圾微信、垃圾邮件,散发传单等。这些侵扰方式看似普通,但实际上有可能对一个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滋扰。若一个人长期被垃圾电话、微信等侵扰,有可能导致精神崩溃等严重后果。因此,某网店在您反复拒绝的情况下,仍长期向您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严重侵扰了您的私人生活安宁,系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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