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潘婷等化妆品被紧急召回 化妆品出现问题如何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网    时间: 2021-12-20 09:48
标题: 潘婷等化妆品被紧急召回 化妆品出现问题如何处罚?




日前,宝洁公司曝出由于检测出致癌物苯,召回在美国生产的潘婷等四个品牌的多款喷雾式洗护产品。这些召回的产品包括潘婷、植感哲学、澳丝袋鼠和 Waterless的部分干发喷雾类产品。
苯不是任何一款喷雾式产品中的成分,但他们近期在产品从包装瓶中被喷出后检测到了“意想不到含量的苯”。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人和动物通过呼吸、口服和皮肤接触到苯,会导致癌症,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一类致癌物。随后该公司表示,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法治社会,依法认事。倘若在中国的企业生产或销售此类产品,如何处罚呢?
法律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而《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化妆品这样的护理产品,《刑法》客观上是针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个人与企业单位都可约束。依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法律条文进行裁判。
如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果单位犯本罪,应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本罪规定处罚。(编辑:小飞)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