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未接触型”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4-18 20:04:06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93c5d2a09d4a4492a8b149a8d97247.png

2020年7月3日10时,李某骑电动自行车超越骑自行车同向同车道行驶的张某时,张某从自行车上跌落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李某认为,其超车时并未撞到张某,张某受伤系其自身不慎所致,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被告李某骑电动自行车超越骑自行车的张某时发生的事故。李某在同向直行超车的过程中,未注意被超车辆的通行情况,亦未为被超车辆预留足够的安全空间,李某的驾驶行为对张某的行驶造成了危险。根据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显示,在案涉非机动车道本身比较狭窄的情况下,李某车辆位于非机动车道中间偏右,而张某自行车已贴近右边路牙。李某本人亦陈述其系在非机动车道的中间行驶,可见李某在同向超车时并未履行充分的注意义务,未给被超越车辆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妨碍了被超越车辆的行驶,因此造成案涉事故。张某要求李某按责赔偿损失,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交通事故中,“接触”并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有因果关系并起到了作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道路交通运行过程中,驾驶人均应当谨慎小心,善尽注意义务。驾驶车辆一方一旦对周围的车辆、行人形成了危险状态,就应该具有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即使双方未发生碰撞剐蹭,因自己的危险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理应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看清了,这个彩礼,不是全退!

看清了,这个彩礼,不是全退!

  2019年,小龙与小孟经朋友介绍认识,双方恋爱,同年12月,双方父母商量订婚事宜

商标名重复,真的侵权?不一定!

商标名重复,真的侵权?不一定!

安徽A公司注册了带有“林叔”二字的某图案商标,权利人为该公司,A公司的“林

面对这样的骨灰房,业主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骨灰房,业主怎么办?

  “骨灰房”指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房子。这类商品房被用于存放逝者的骨灰盒。据

“外卖平台”配送出了事,谁赔?

“外卖平台”配送出了事,谁赔?

外卖平台配送过程中,“外卖小哥”为了准时送餐而争分夺秒,不慎受伤时有发生。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很多人对个人公司或个体户不太明白,现在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

小心,这种提供域名服务,判!

小心,这种提供域名服务,判!

为他人提供域名服务等技术支持,该行为是否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

0.1元的短信费该不该退?

0.1元的短信费该不该退?

  电商“618”大促即将预售,不少消费者收到营销短信的“狂轰滥炸”。这些短信最

男子在酒后入住酒店坠楼身亡,酒店存在过错?

男子在酒后入住酒店坠楼身亡,酒店存在过错?

  李某与他人喝酒后独自打车到腾冲市某酒店入住,次日凌晨从住宿房间坠楼身亡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