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约定赡养无效 强制性规定不因约定而废

来源: 大同法制网 2020-6-5 15:56:0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某丽与李某华系夫妻,二人婚后共生育两男一女。2010年10月李某华去世,之后王某丽一直随长子生活。2015年12月,王某丽因患高血压而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其他子女都对母亲悉心照料,只有次子李明不管不问。李明给出的理由是:他在5年前已由其叔叔主持与兄弟姐妹达成了分家赡养协议。协议中约定“长子扶养母亲,次子扶养父亲,哥俩每人每月给父母零花钱500元。两位老人去世后家里所有的家产,由两个儿子平均分割”。

u=1388384742,828182611&fm=11&gp=0 (1).jpg

  分家协议订立之后,两位老人分别随两个儿子生活。2010年10月,父亲李某华去世,次子对父亲某进行了安葬。2015年11月,母亲王某丽与长子长媳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王某丽不愿意继续跟随长子生活,便将三名子女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跟随小女儿生活,长子、次子每月分别给付赡养费1000元。

  庭审中,长子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赡养母亲,如今是母亲自己不愿意跟随他生活,那就应该免除他的赡养义务;次子辩称自己已经按照分家协议赡养父亲,并为其送终,如今父亲已经去世,自己的赡养义务也就履行完毕,没道理继续赡养母亲;女儿则称,按照当时的分家协议自己已经放弃了父母的遗产继承,就没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案件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次子已经履行了对父亲的全部赡养义务,而女儿没有分到老人的财产,长子应该对母亲承担更多的责任。最终判决次子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350元,不足部分由长子负担;老人的医疗费由长子、次子负担2/3,女儿负担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婚姻法》中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力。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因此,在经老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前提是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而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明确规定了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分家协议”免除了次子和女儿对母亲的赡养义务,该条约定因为违反了《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的强制性义务,不因约定而无效。

  但是考虑到次子已经次子已经履行了对父亲的全部赡养义务,而女儿在分家协议中明确表示同意放弃老人去世后的遗产,长子应该对母亲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3、《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房子贷款给银行,离婚怎么办?

房子贷款给银行,离婚怎么办?

首先,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事务,

孤寡老人去世欠贷66万元 民政局还?

孤寡老人去世欠贷66万元 民政局还?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报

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如何当证据

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如何当证据

一是能够证明所举示的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使用人为案件当事人。 一般而言,经过实

看清了,这个彩礼,不是全退!

看清了,这个彩礼,不是全退!

  2019年,小龙与小孟经朋友介绍认识,双方恋爱,同年12月,双方父母商量订婚事宜

商标名重复,真的侵权?不一定!

商标名重复,真的侵权?不一定!

安徽A公司注册了带有“林叔”二字的某图案商标,权利人为该公司,A公司的“林

面对这样的骨灰房,业主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骨灰房,业主怎么办?

  “骨灰房”指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房子。这类商品房被用于存放逝者的骨灰盒。据

“外卖平台”配送出了事,谁赔?

“外卖平台”配送出了事,谁赔?

外卖平台配送过程中,“外卖小哥”为了准时送餐而争分夺秒,不慎受伤时有发生。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很多人对个人公司或个体户不太明白,现在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