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酒店就餐被收酒杯使用费?专家:单方强制收费无效

来源: 大同法制 2020-9-16 17:59:5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16 18:01 编辑

20200916101629890345.jpg

      近日,四川成都市民邓君被一笔“红酒杯使用费”搅得十分闹心。

  投诉
  自带酒多收200元
  当天,邓君一家三口在成都领地希尔顿嘉悦里酒店的“御蓉”餐厅吃西餐,并且自带了一瓶红酒。
  “一开始,服务员说需要收取200元的开瓶费。”对此,邓君并没有异议。但在开瓶时,大堂经理发现邓君自带的红酒并不需要开瓶器,直接可以拧开。“这时候,经理改口了,说需要收取的是红酒杯使用费。”邓君说,餐厅给出的收费标准没有变,依旧是200元。但名目从“开瓶费”变成了“红酒杯使用费”。
  除了200元“红酒杯使用费”,邓君该次消费的菜品总金额为876元,在此基础上,餐厅收取了15%的服务费,即菜品总收费1007.4元。最后加上200元“红酒杯使用费”,邓君总计支付了1207.4元。
  “红酒杯使用费,生平第一次听说。”邓君表示,这是他最气恼之处,“餐厅内既没有明文告示,菜单上也没有注明。不光红酒杯使用费如此,加收的15%服务费,也没有事先向我作任何告知。”

  酒店
  没有“开瓶费”
  邓君所遇之事被反馈至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所。当日下午,青羊区市场监管所有关人员到成都领地希尔顿嘉悦里酒店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酒店餐厅,相关负责人称餐厅并没有“开瓶费”这一收费项目。而面对“账单上的‘开价杂项目’是收取的什么费用?”这一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还需要进一步查实。
  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要再与消费者邓君作进一步沟通了解详情。

  释法
  收费不合理
  专家解释,无论酒店是以“开瓶费”还是“红酒杯使用费”的名目对消费者收取服务费,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酒店向自带红酒的顾客收取开瓶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就是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即便酒店以告示、声明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类似规定,对消费者而言都因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无效。
  即便酒店随后将加收的服务费用更名为“红酒杯使用费”,也违反了相关规定。酒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的便利和器具,不应当单独加收酒杯使用费;需要确认酒店方与消费者是否就酒杯使用费达成了合意,也就是双方是否同意额外收费且对金额达成一致;即便消费者默认加收酒杯使用费,但酒店方在要求加收时处于优势地位,是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增加了消费者义务的‘强制交易行为’,属于无效约定。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自带酒水另外加收服务费被认定无效的判决。

来源:云南法制报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房子贷款给银行,离婚怎么办?

房子贷款给银行,离婚怎么办?

首先,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事务,

孤寡老人去世欠贷66万元 民政局还?

孤寡老人去世欠贷66万元 民政局还?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报

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如何当证据

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如何当证据

一是能够证明所举示的微信记录、支付宝记录等使用人为案件当事人。 一般而言,经过实

看清了,这个彩礼,不是全退!

看清了,这个彩礼,不是全退!

  2019年,小龙与小孟经朋友介绍认识,双方恋爱,同年12月,双方父母商量订婚事宜

商标名重复,真的侵权?不一定!

商标名重复,真的侵权?不一定!

安徽A公司注册了带有“林叔”二字的某图案商标,权利人为该公司,A公司的“林

面对这样的骨灰房,业主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骨灰房,业主怎么办?

  “骨灰房”指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房子。这类商品房被用于存放逝者的骨灰盒。据

“外卖平台”配送出了事,谁赔?

“外卖平台”配送出了事,谁赔?

外卖平台配送过程中,“外卖小哥”为了准时送餐而争分夺秒,不慎受伤时有发生。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很多人对个人公司或个体户不太明白,现在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