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所谓的“生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 大同法制 2020-9-17 16:39:3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22 12:19 编辑

       在生活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要签订各种合同,打工要跟老板签订用工合同,做生意要跟客户签个合同、购房要签订购房合同等各种场景。我们签订各种合同就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对方侵害,那么签订的合同将是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有利证据。但是有些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为了推卸自己的的责任,签订所谓的“生死协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生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建筑行业,这是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业,经常有事故发生。建筑公司或包工头为了减轻或免除自己的风险,往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安全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那么这种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有人说,既然双方都签了字,白纸黑字,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回答是否定的。这种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对劳动者者进行劳动保护,我们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劳动者最起码的权利。这种约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受劳动保护的权利,也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因而此约定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
       对于工伤案件,工伤职工不仅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合理的交通费等全额报销,对于停工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也应当给付。如解除劳动合同,还得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至六级的,还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抚恤金和伤残津贴等。

240422-1303300S94587.jpg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安全生产法》
       第10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个人公司和个体户一样吗?

很多人对个人公司或个体户不太明白,现在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

小心,这种提供域名服务,判!

小心,这种提供域名服务,判!

为他人提供域名服务等技术支持,该行为是否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

0.1元的短信费该不该退?

0.1元的短信费该不该退?

  电商“618”大促即将预售,不少消费者收到营销短信的“狂轰滥炸”。这些短信最

男子在酒后入住酒店坠楼身亡,酒店存在过错?

男子在酒后入住酒店坠楼身亡,酒店存在过错?

  李某与他人喝酒后独自打车到腾冲市某酒店入住,次日凌晨从住宿房间坠楼身亡

财产均由妻子路某继承,有点问题!

财产均由妻子路某继承,有点问题!

  2022年11月,王某在因病去世前留下自书遗嘱,名下的房产、存款等财产均由妻子路

这样的事,能拒交物业费吗?

这样的事,能拒交物业费吗?

一家公司因财物被盗,认为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管理义务且未给予相应赔偿,故而拒绝交

外卖员送餐时摔伤谁赔偿?

外卖员送餐时摔伤谁赔偿?

   小何是个普通的外卖员,他在2022年4月19日入职福建省福清市某网络科技公司,从

遇到退休反聘,这样处理更合情合法

遇到退休反聘,这样处理更合情合法

退休返聘情形现在越来越多,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下面对相关问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