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路边晒粮致人摔死,责任谁来担?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11-2 19:45:3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60截图20211102194340465.jpg

秋收时节,不少农民朋友为抢收,在路边“圈地晒粮”,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日照市岚山区法院近日就审结一起因路边晒粮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民事侵权案件。

基本案情
去年秋收,丁某将黄豆杆晾晒在路上,并用石块将黄豆杆和其他路面进行间隔。王某骑电动车行驶在此路上,避让不及撞上粮食和石块,摔倒之后滑行了六七米。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鉴定,王某死因系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王某子女将丁某和涉案地区的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至日照市岚山区法院,要求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44万余元。

案件审理
丁某在道路上晾晒粮食,阻碍道路正常通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王某在乡村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丁某晾晒粮食有直接因果关系,对受害人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戴安全头盔,快速驾驶二轮电动车,白天中午能见度高的情况下,未对路边晾晒的粮食进行避让,对自己的死亡应承担同等责任。
涉案道路属于乡镇政府所有,乡镇政府对涉案路段具有养护管理责任,因此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涉案地区的交通运输局和村民委员会对涉案道路没有养护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丁某赔偿王某子女各项损失13.4万余元,乡镇政府赔偿8.9万余元。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非虚职,一旦履职不当,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近日,法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李某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被告腾冲市某科技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陈某某于2015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进入某公司上班,工作为厨师。2024年12月

这样售房后,离婚的房产怎么分?

这样售房后,离婚的房产怎么分?

2024年5月,夏某某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发现,丈夫陈某某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将

合伙做生意,先签协议再谈感情

合伙做生意,先签协议再谈感情

好兄弟的糊涂账:张三和李四合伙开餐厅,一个管厨房一个管采购。开始赚钱后,互相怀

有债务纠纷,务必要明白管辖

有债务纠纷,务必要明白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的管辖地需结合纠纷类型、是否有约定等情况确定,核心遵循 “约定优先

房子贷款给银行,离婚怎么办?

房子贷款给银行,离婚怎么办?

首先,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事务,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